全自動電瓶式電瓶使用維護
現在運用的長周期電瓶(12伏*2)一般為不含電解液的準干電瓶。運用前,務必要添加電瓶原液。初度運用,切忌添加電瓶補償
液或清水。(一般終端客戶在第一次運用前已由銷售商添加完電瓶原液、已充滿電)
此外,長周期電瓶的運用、維護與保養需遵從如下規則:
(1) 新電瓶運用前需充滿電。充電時,應先把電瓶與充電器相聯接,待充電器上的綠燈亮了往后,再將充電器刺進電源插座。
(2) 新電瓶在運用20-50個周期后,方可到達最大容量;因此,初期應限量運用。
(3) 電瓶接線應完好無缺,接頭聯接應堅持緊密。需守時檢查電瓶接線有無破損、接頭有無松動
(4) 電瓶在運用及充電過程中,電瓶蓋口應堅持關閉情況。
(5) 電瓶應永久堅持潔凈,無塵土、無腐蝕。
(6) 切忌在液位低的電瓶中添加電瓶原液。由此構成的電瓶損壞不在保修規劃之內。
(7) 一般應在充電后再添加補償液。但如在充電前,電瓶液位已低于其內板,則需當即添加補償液,使電瓶液位略高于內板,然后方
可充電。充完電后應再次檢查,電瓶液位應略低于加液口底部。
(8) 電瓶補償液應為處理過的蒸餾水。應避免運用含有礦物質的水。
(9) 為延伸電瓶運用壽數,電瓶放電量不應逾越其實踐容量的80%。
(10) 充電器應與電瓶相配。劣質充電器會損壞電瓶并嚴峻影響電瓶的運用
(11) 應避免在50攝氏度以上的環境里充電。
(12)長周期電瓶應守時進行平衡充電。平衡充電是一種在正常充電后、低電流、加延充電。此種加延充電有益于堅持電瓶各分塊之間
的電壓平衡。常常運用的電瓶應每周進行一次加延充電。如運用自動充電器,在正常充電結束往后,斷開充電器,然后,從頭聯接通電
,即可進行加延充電。
(13)如多塊電瓶以并聯或串聯辦法聯接,替換的電瓶應與其它電瓶相同規范,運用壽數及運用程度也應靠近。不要把新電瓶與運用超過
50個周期以上的舊電瓶放在一同運用,應替換全部電瓶,或用運用程度平等的舊電瓶替換下損壞的電瓶。
(14)電瓶的守時檢測是電瓶維護保養的重要環節。對充滿電的電瓶用電解液濃度表進行測驗,可檢查電瓶各組成塊之間的平衡程度以
及其真實的充電水平。電瓶各組成塊之間的濃度讀數如有不平衡,一般要求當即進行平衡充電;一同也標明電瓶有不規范充電,或某一
組成塊已損壞。電壓檢測(線路斷開情況,滿充電或放完電情況)可找出損壞的電瓶或較差電瓶。當其它的檢測辦法均不能找到問題時
,負荷測驗能夠幫忙發現有問題的電瓶。
(15)并聯或串聯組成的電瓶系統的電壓應與充電器的電壓相符。如充電器的電壓低于電瓶系統的電壓,它永久無法將電瓶充滿電。反
之,如充電器的電壓過高,充電時,會使電瓶過熱、發作很多的氣泡,嚴峻時,會發作爆炸或其它危害。
(16) 跟著電瓶的老化,其維護的要求也在改動。充電時刻延伸,充電結束時的安培數增高。老化的電瓶需常常加液,其容量也在不斷
下降。
(17)鉛液電瓶應盡早充滿電。避免在部分充電的情況下運用電瓶,這樣會縮短電瓶的壽數、下降電瓶的容量。長時刻運用部分充電的電
瓶而構成電瓶的損壞及壽數縮短,不在保修規劃之內。
(18)極點溫度會嚴峻影響電瓶的運用及充電效果。電瓶運用的抱負溫度為攝氏26.67度。低溫會下降電瓶容量并遲滯電瓶的充電。高溫
會添加水耗、構成過度充電。極點高溫則會導致“熱敏逃脫”,嚴峻時會導致爆炸或火災。
(19) 長時刻存放、不運用情況對鉛液電瓶極度有害。如長時刻存放不行避免,我們建議:
a) 存放前將電瓶充滿電
b) 撤消全部電瓶聯接線
c) 盡量將電瓶存放在清涼的環境中,但一同應留心溫度應在攝氏零度以上。存放的電瓶會緩慢放電,溫度越低,放電越慢。
d) 如電瓶長時刻存放、不運用,每兩個月應充電一次。
(20) 電瓶歸于高維護產品,終端用戶均有職責守時守時按銷售商的要求對電瓶進行維護與保養。